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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出具给曹禕琛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曹禕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所谓“百代都行秦政法”,秦代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王朝,其影响是深远的,于社会人心等诸多方面的变革、创新也是不可估量的。
其中一项尤为重要的制度变革,就是“废封郡县”。然则,早有前人称秦之速亡,应当归因于郡县制。
如《汉书》称秦始皇“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那么,郡县制在秦代灭亡的过程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一秦汉郡县制的发展
郡县制,固不是古已有之的事物,但也并非秦的首创,而是早有渊源。
早在周朝时,就已经存在郡县。《逸周书作雒》有,“千里百县,县有四郡”。此时郡、县都是作为贵族的封邑而存在的,所谓“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战国时期,诸侯国先是将新并土地设县,后改县为郡,逐步发展为县在内地,郡在边疆的局面。也是因此,郡的重要性逐步提升,军事力量加强,为后续郡大于县做了准备。
县制起源于楚武王,
《左传》称,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郡制起源于秦穆公,
《国语》记载晋惠公曾对秦使者说,“君实有郡县”。这些都是秦朝设立郡县制之前的尝试,也都或多或少为秦朝的郡县制积累了经验。
但秦朝废分封行郡县终究是难得的创举,其争议几乎伴随始终。《秦始皇本纪》记载了一段著名的争议: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置诸侯不便。”最终,始皇曰:“……廷尉议是。”
分封和郡县的争夺,显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理清的,实际上,秦后“封建的四次反动”正是二者相争的余波。
这里仍需要解释两个问题。
其一,秦代推行郡县制不是一日之功,
秦国不仅在多年的诸侯争霸战争中明白了分封的弊端,而且在实践中吸取了教训。
《华阳国志》记载,“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这次分封可谓一波三折,史书记载“六年,陈壮反,杀蜀侯通国”,“三十年,疑蜀侯绾(通国孙)反,王复诛之,但置郡守”。秦惠王去始皇不过百年,而这件事理应影响到秦王行郡县的考量。
其二,郡制和县制的发展结果不仅有郡县制,还有郡国并行制。
传统上认为汉承秦制,郡国并行是汉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加以改造的结果,实际上郡国并行是楚国的经验,这种主要实行于西汉初年的过渡性的制度是汉承楚制的一个明证。
其后的历史发展轨迹想必明了了,秦以郡县亡,而汉代秦,行郡国并行制,又五代,经过削藩,郡国并行名存实亡
,武帝引入刺史,为日后埋下隐患。郡县制的影响毋庸置疑,但秦亡之后,也不再有纯粹的郡县制了。
二秦代郡县分封之争的若干考量
郡县制和秦亡的联系,应当将其置于秦代的特殊时代背景考察。
换言之,也就是找出秦代“原教旨”郡县制的特殊之处,明晰郡县制的隐患和遗漏之处。
还是回到王绾与李斯的对话
。表面上看,王支持分封而李支持郡县,更进一步,也许能想到这两种争议中李斯代表六国人才,王绾代表秦地贵族,并且李斯之后有始皇支持,二人立场对立。但同时也要看到,王绾对郡县制并不是一味否定的态度。
相反,
他称赞始皇说:“今陛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是“五帝所不及”的创举,并且秦代自商鞅变法起就开始在全国推行县制,于公于私,王绾都不至于看不到郡县在秦国的基础和有利之处。
可以说作为丞相,王绾对于郡县是支持的。
对话中,王绾的立论点在于“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请立诸子”,李斯反驳说,“诸子功臣以公賦税重赏赐之……置诸侯不便。”二者单从遣词用句看,区别在于诸子和诸子功臣。
有一种观点认为,王绾等人意在通过为诸子求封而为大秦的军功贵族集团求封,恢复分封制,最终目的在于为安置大秦的军功集团提供方案
。因此,李斯反驳时将“诸子”置换为“诸子功臣”,正是因为洞悉了王绾的意图,因而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
但考虑到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奉行了百年之久的军功爵制度,实际上正如李斯所说,所有军功者都获得了重赏,只不过被剥夺了割据的权力。
军功集团,特别是为大秦作出重要贡献的六国人才已经通过另一种方式加以安置。王老将军灭楚时几番求田问舍,虽是作态,也证明此时秦的公侯集体是存在的。
同时,王绾的顾虑在于“诸侯初破”,那么,事情现在为止就导向一个注定的答案:
李斯为贯彻得来不易的君主集权,落实法家思想,主张延续郡县制,而郡县制在秦地实行多年,似乎也早已证明了其可行之处。
王绾等人考虑到六国新附,人心不稳,认为不可操之过急,主张分封诸子。
分封制的弊端固然展现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但在西周初年同样也表现出巩固统治、扩大疆域的作用。
历史地看,秦的速亡证明了王绾的正确
。事实上,秦代统一后改分封为郡县,由于历史条件的不成熟,集中暴露了一系列矛盾,引起了多方面的不满。
三秦代速亡的制度史分析
首先是郡县制与秦制度的关系。
不应忘记,郡县制是秦以来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一部分,甚至就是它的核心
,而围绕着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展开的制度设计,创造者是法家。
诚如前贤所言,“秦制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人为安排的秩序,是由法家思想到律令体系,最后成为由君主掌握的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控制整个社会的总体性国家”。
这样,制度上君权至上,主观上乾纲独断,皇帝,这里特指始皇对秦代制度的影响是尤为重要的。
在前面提到的李斯与王绾的对话中,前人多以为李斯这时实际上是始皇的代言人、应声虫,这种推测深有依据。
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挟大一统之威势,他的意志必然得到完全的贯彻,非一般文武大臣所能轻动,且此时制度新立,许多方面难以积累历史经验,有很大的灵活性。
那么,他作为始皇帝,决策有漏洞而无监管制约者也是可以预见的。
秦的速亡从制度上讲,必有一部分要归咎于绝对的君权。这也是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试图限制皇权的可贵之处。
另外,王绾等人提出分封,固然是谋国之言,也反映了当时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对分封的路径依赖,但相应的,始皇帝对郡县制也有路径依赖。
王绾看到了前朝制度的优点而忽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始皇立足本国国情生搬硬套,两者都有考虑失当的地方。
再者,始皇急于求成,不留过渡的时间,这就使得郡县在六国水土不服之处形成的漏洞尤其明显,影响尤其恶劣。从这一点看,王绾和始皇不是制度之争而是政策之争。
这种“专政”、“急政”及其留下的漏洞、影响,就是所谓“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其次是郡县制对各地的影响。
早在战国末期,许多士人已经预见到统一的必然,国家的统一是民心所向,然而,遗憾的是,秦国结束统一却并非民心所向。
秦地处西戎,本非华夏核心,六国向来轻视秦人,他们之间有着很深的文化隔阂,秦始皇对于关东六国,
同样也是以“异文化”视之的态度,没有处理好东西关系,没有很好地在文化上大一统,使得新附百姓无法在心理上形成一个国家的认同。在此基础上,贸然易制当然不是好的选择。
因此早有人提出“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地“大凝”的主张,“逆取顺守”之策更合时宜。这一时期,“
封建之残念,战国之余影,尚留存于人民之脑际”,而始皇的乾纲独断剥夺了六国百姓过渡、适应的时间,
就使得不满不仅没有消解反而愈发积累,造成剧烈的后果。这种“逆取顺守”,王绾已经给出具体措施,也就是请封诸子。这就要回答另一个“诸子有什么用”的问题。
我们看春秋战国记载,常有某地人“怜之”的说法。指的是某地百姓对当地的主君、官员的爱护之心。在周朝的统治秩序下,百姓无“天子”而有“主君”概念,
他们虽然日常供养主君,但主君及家臣同样也会好好经营这里,结恩于平民,这就形成了两方之间的正反馈。
认真经营自己的封地以求进退从容,这才是儒家思想“齐家”的本意。
秦国是军事上的强国,文化上的弱国,如果有诸子代表皇权到新附之地几代经营,就比较容易在文化上促进中央与地方的理解、交流,也便于在思想上同化六国百姓,
从而构建新的国家认同,逐步消解原来六国贵族的影响。
如此郡国并行几代后,也能够和平地剥夺诸侯权力,平稳地过渡到郡县的单轨制上。
这时的权力转移,就从六国与秦国的矛盾,转变为秦国贵族内部的矛盾,对国家机器的运行影响不大。
但是当然,秦国君臣没有选择这样温和的手段,前面提到始皇的决策失误,下面就是具体看看郡县制在六国实施成本的不断增加及最终崩溃。
秦国统一之后,始皇并没有停止他穷兵黩武的脚步,
这样做一方面是他确实急于求成,乐于开拓,另一方面也是为维持理想化的秦制而付出的代价。
如张苏所说,“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杀伤,三分居二;犹以余力,行参夷之刑,收大半之赋,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余万,十余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最终“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路死者相望,盖天下始畔秦也。”
秦制包括君主专制、郡县制、军功爵制等,
无论说是惯性还是路径依赖或是始皇个人的因素影响过大,总之秦在统一之后维持了战国的制度。
这不仅使六国百姓不能适应,而且使秦地百姓元气大伤,逐步导致天下离心。在秦制实施的过程中,其沉没成本越来越大,而收效却甚微,甚至起到反作用。
于是我们可以见到,统一后的郡县制积累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从六国百姓来看,他们对秦国君主有文化隔阂、思想割裂,他们还难以适应以法为教的秦制。
从六国贵族看,秦为了推行一系列君主集权措施,为了政治和军事上的一统,牺牲了文化上的重构,这为他们潜伏提供了机会。
从秦地百姓看,他们为灭六国问九鼎付出了几代人的时间,在统一之后期待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期待休养生息,
但为了维持帝国的运行,他们仍然被当做国家机器的燃料,大失所望。
这一切矛盾,都将伴随着秦始皇的离世而彻底爆发,最终灭亡一个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国家,同时也是新兴的政权。
小结
秦亡的原因,历代以为是暴政,大加鞭笞,然而春秋战国时期犹如桀、纣并存,实在难以说明哪国君主在礼崩乐坏的末世实行了仁政。
因此秦的灭亡,深层原因并非君主个人的暴政与否,而是旧制度对新制度的反扑,旧秩序对新秩序的阻碍。
秦国打破了三代以来的制度平衡却没有及时形成新的平衡,没能承受住旧制度的反扑,
没有很好地处理从分封到郡县的过渡关系股票t+0平台,恰恰是制度层面秦代速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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