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十分严格的等级社会,费孝通先生形象的将其形容为“差序格局”。“贱”在传统社会中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贵贱”之“贱”,主要指生活状况和所处的社会地位,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贱。
清代社会中,除了广大的平民阶层外,还有一群处于平民之下的贱民阶层,这种良贱关系被法律明文规定下来,几乎是牢不可破的。废除贱民制度是一位仁义明君的必然选择,最后就是上层建筑了,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打压威胁到自己江山的地方绅矜。
一、清朝废除贱民制度
1、雍正时期经济制度的原因
满洲政权建立后,土地兼并,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税收制度难以满足国家需要,农民苦不堪言,“摊丁入亩”由此应运而生,其主要规定就是你有多少的土地就按照土地的量去交税,为了扩大税收的来源,政府采取这项措施是相当明智的。
为了进一步适应其政策能有效安稳的实施,另一方面也为了增加国库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政府统治人民的力度,使得土地与劳动力实现了部分程度的休养生息。农民压榨减轻,数量略微增加,缓和了旧的按丁征税政策的弊端,为日后贱民的废除埋下伏笔。
主体间的不平等导致经济缓慢发展,因此废除贱籍势在必行,只有废除贱籍,各个行业才能平稳健康发展,各个主体逐步解放出来自由去参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清末经济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废除贱籍,是当时经济环境的大局所致,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清朝废除贱籍是不可避免的。
2、统治者的执政理念
统治者的思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涉及到自己的地位的安稳,所以各个统治者都采取爱民仁政的思想去掌管自己的国家,如果一个好的执政者的思想仁厚,对子民仁慈,毋庸置疑的是他的国家一定繁荣昌盛,所以各个统治者采取什么样的理念去管理国家是十分重要的。
雍正帝关心爱民,始终为民着想,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其对民爱戴有加,认为都是自己的子民,不应有贵贱之分,雍正在其做亲王期间,认真研究佛学,对佛经有所研究,并颁布了《御选语录》。
雍正帝这种佛学思想对其治理国家起到了重大作用,让人们更加信任,更乐于在其统治下去生活,而没有什么怨恨,同时也深受儒家经典仁爱思想的感悟,才做出了废除贱籍的最要举措。
清朝因为是少数民族成立的朝代,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对满汉关系的处置也是非常谨慎,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自己打下的江山能否牢固的处于安全地带,因此满汉关系异常敏感,为了更好地统治汉族人民,必须缓和之间的矛盾。
因此清除前朝留下种种弊端还是势在必行的,因为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贱民阶层的关系,废除贱民制度,能有效地取得人心,有利于人民乐业,社会的和谐,消灭汉族人民的“排满”“反满”情绪,改善了满汉关系,打击和压制了威胁中央统治的士绅势力,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为其政权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康雍乾时期优伶管理特点
1、中央与地方统一治理
康雍乾时期清政府深知优伶之利弊,在中央引导下,各地方政府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实施一系列整顿措施,颁布具体的政策条令管理优伶,使优伶得到有效管理,这对于清政府巩固统治,整顿社会风气产生重要作用。
雍正皇帝明确指出优伶演戏容易造成奢侈浪费行为,不赞成聚众演戏,康乾时期类似告谕更是不在少数。对于宫廷优伶、民间优伶以及家庭优伶更是制定诸多政策条令,对优伶加以管理。
除了继承前代关于对优伶衣食住行等方面管理政策之外,中央朝廷还针对优伶产生的各种特殊情况颁布条令加以管理,比如禁止盛京地区演戏,禁止男性优伶蓄发等内容,与之前历代相比,优伶管理涉及内容十分广泛,规定更加严格。中央一方面采取劝诫方式,在官吏百姓中间劝告优伶之弊,使其切勿沉迷其中。
另一方面,制定严格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优伶以及地方官进行严厉处罚,充分体现了康雍乾三帝宽严并济统治思想,使优伶在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其弊端也深入人心,也体现出中央对优伶管理的重视,同时,也对地方管理优伶起到了重要地导向作用。
2、地方有效实施政策
康雍乾时期皇权高度加强,在中央导向下,各地方政府颁布大量政策条令对优伶进行管理,总体上看,各地方官发布管理优伶条令具有颁布数量之多、涉及范围之广、打击力度之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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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影响下,各地方官针对本地区优伶所产生的乱俗害政行为,颁布诸多条令,既有对优伶群体管理,如禁止蓄养家优、禁止将闲散女戏优伶容留在家、驱逐外地优伶和令本地优伶改业等条令,又有对优伶演戏的管理,如禁止夜戏,禁止在戏船、寺观演戏等等对优伶演戏时间、地点以及内容的各项规定,涉及范围十分广泛。
各地区颁布的条令政策数量甚至超过中央,为了使优伶能够尽其本职,肃清其弊,各地区采取软硬兼施方式,在条令中严加劝告与优伶为伍、沉迷优伶演戏之弊。同时,建立并强化监督机制,使乡邻保甲举报优伶违反规定之事,并实行连坐制度,对知而不举的乡邻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对失察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处罚措施,更对违反地方规定优伶进行严厉地处罚,总体上看,各地区对优伶管理执行力度较强,涉及省份较多,在各地方政府积极治理下优伶得到有效管理。
在中央和地方影响下,在一些乡约俗训、家规中明确规定禁止本族人员与优伶一辈想混、禁止优伶入门等内容,对各地方管理优伶多了一层保障,有利于促进各地区管理优伶政策有效实施,也体现出中央和地方管理优伶政策是受一些百姓支持的,所以乡约家规的约束对优伶管理也具有重要作用。
总体上看,在中央正确引导下,康雍乾时期各地方政府严格整顿优伶产生的种种乱象,使优伶和优伶演戏之弊受到了一定程度限制,有效管理了优伶,中央和地方的统一管理对于整顿社会风气,促进民间生产生活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三、废除贱民制度的深远政治巩固
1、提高贱民地位
统治者为了更为方便的统治最底层的人们,因此做出了一个极为不平等的划分,就是贵贱之分,这是一种太有阶层层次的划分,“除贱为良”消除了这种不平等标志,标志着政府从法律上正式取消了对贱民的特殊压制办法,为贱民改业从良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政治和经济上免受不应有的歧视和欺压。
比如倡优类贱民,政府颁布了“除豁令”,其地位以及应试出仕的权益也有所提高。清代贱民应试权益是其地位提升的又一体现。
贱民的解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种改变,生产关系的变化随之带动了相关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从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是一种双向的改变,两种力量的冲撞势必利于政府的长期稳定发展。
2、削弱了人身隶属关系
雍正皇帝废除贱籍后,推行了一系列对策来整治前朝留存下来的缺点,这在某种意义上融入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对底层群众真实身份松驰的必须。
豁除贱籍现行政策的实行,达到了底层人民对真实身份影响力的要求,解决了长时间具有的各种各样不利社会稳定的难题,是历史时间的发展,与此同时也推动了那时候经济发展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生产要素和生产主力发展趋势的规定。
结语:
明清时期的贱民阶层在社会发展底层艰难的生活着,可是其聪慧是没法遮盖的,贱民规章制度的废止对贱民阶层可谓是一件大好事,缓解了贱民的心身压力,让贱民阶层更悠闲自在去展现自身心所感,造就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艺术。
参考文献:
《清朝文献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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